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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08 19:03:0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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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号文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类和提高补助标准的通知》。

  一是由本人(户主)申请;二是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后,分别在村小组、村委会张榜公布3天以上,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三是经乡镇核定后将建房户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危房照片、建房户类别、补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情况分别在乡镇、村(居)公开栏分别张榜公布3天以上,无异议后报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四是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地逐村逐户对农村危窑危房户进行鉴定核实,登记造册,统一编号,一户一档,绘制标注分布地图,经所在地级市政府复审、自治区派驻督导组实地查验后,报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自治区政府审定并备案;整村推进的危房改造户,连续2年不改造,原则上在2017年前不再安排。

  截止2017年11月原州区完成投资总额22867万元,实施改造户数2557户;西吉县完成投资总额42200万元,实施改造户数5275户;隆德县完成投资总额33055万元,实施改造户数6010户;泾源县完成投资总额16963万元,实施改造户数2203户;彭阳县完成投资总额11530万元,实施改造户数1658户。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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